心情隨筆

本格所有文章,都是邀約體驗文,恕不一一在標題註明

2014-11-26

本格所有文章,都是邀約體驗文,恕不一一在標題註明

 

本人在此聲明:雪倫情報局裡面的所有文章,都是邀約文及體驗文,恕我不一一在標題或內文註明,敬請大家明查,啾咪!!

在PCHOME個人新聞台的第一篇部落格,日期是2004/3,當時的文都在紀錄生活瑣事,久久回顧舊文時,也對當時怎麼能有這麼多感想(廢話)可寫而驚奇,忍不住幻想要是那時有認真寫,我應該就是古時候的宅女小紅了吧XD

我當然沒有一寫十年,中間也中斷過數次,斷的最嚴重的時期就是FB剛流行時,大小事都直接在FB分享,自然沒動力再寫成部落文。現在想想實在有點可惜,畢竟FB實在太難搜尋舊訊息,那些在FB的曾經,就像船過水無痕,並不能留到以後坐著搖椅慢慢看。

後來為什麼搬到痞客?記憶像豆花一樣空白,想必是後起的痞客當時以青春活力吸引了我?!還好搬到痞客後,有請客服人員把個人新聞台一併搬回來,雖然很多照片因搬運問題變成叉燒包,但保留下來的文字記憶是無價的。

只是搬到痞客不久,部落文開始從生活轉向美食,會有這個變化,完全結緣於台中試吃會這個團體。因著試吃會,我才了解經營餐廳不足為外人道的甘苦。這一點也影響我日後寫文風格。無論是不是邀約文,我大多只寫正向,畢竟一次不好,就用文字把店家打入十八層地獄,就像學生一次考不好,老師就說他是沒有救的壞學生,兩者我都覺得很不公平。

在靠北部落客發光發熱之前,我就有想過接案到底要不要註明是【體驗】。只是因為人氣低+沒經驗+見識不足,完全沒思考過此事。直到被某部落客踢館,酸我明明是試吃為什麼躲躲藏藏不敢寫,一副揭發醜事而洋洋得意貌。當下我簡直是急怒攻心,正想表演一哭二鬧三上吊時,轉念一想:難怪君子坦蕩蕩,小人長戚戚,凡事都先往骯髒處想的人,想必也頗為值得同情。

不過自此我就認真思考要不要註明【體驗】。曾設過體驗文分類區,也一段時間直接在標題上註明【體驗】,可是兩者都讓我覺得彆扭。因為無論是不是體驗,我的文還是呈現我個人的真實想法,特別註明不是反而在宣告:【反正已經說這是體驗文,大家都知道吃人嘴軟拿人手短,既然如此,就算明知道不好,還昧著良心寫的捧上天去,這也是應該的。】這樣的心態不是更詭異?

當然,如果說體驗文和非體驗文沒有差異絕對是騙人的。畢竟如果是自己去吃,照片只要有焦、能表達料理樣貌我就OK,文字的話有fu就多寫一點,沒fu則輕輕帶過,只要能維持部落文水準即可。如果是體驗文,我會力求拍出有質感的照片,文字則會多著墨在食材、口感、服務描述上,讓讀者能對這家餐廳有更多的認識。但我絕不會把不好吃的東西說成有如米其林五星料理般的美味。畢竟出來江湖混也是要建立口碑的,無論對廠商或是讀者,我都希望他們對我的評價是有質感的部落客(羞)。

就像陳沂說:【我在台上說的話從來都沒有欺騙,我收錢,我幫客戶主持說客戶好,我說好的時候都是真心的。】這句話也說出了我的心聲。

不可否認,有不少人看了部落客介紹的餐廳而踩雷,關於這件事,我只想說:【大人,冤枉啊!】

以餐廳來說好了,我只能如實表達我這一次吃的狀況,但餐廳的變數太多,內外場人員異動、新人訓練沒到位、原物料有變化、管理出問題,甚至廚師前一天和女朋友吵架,都有可能會影響料理品質。就像是台中有間知名碳烤牛排,我有次去時踩了大雷心裡很嘔,可是還是有很多朋友吃的讚不絕口。

再加上每個人的口味不同,我覺得辣到剛好的菜,可能有人嫌怎麼這麼辣或這麼不夠辣?像我的口味比較重,大家覺得調味剛好時,很有可能對我來說是偏淡的。比如前二天在吃涼拌大白菜時,我和D小姐都覺得要是再多加點醋和香菜會更美味,可是S小姐默默的把香菜挑出來。比如我愛吃米芯微硬的義大利燉飯,但很多人都覺得搞什麼,飯竟然沒煮熟。口味沒有對錯,也沒有絕對,而且陪吃的人也很重要,和對的人一起用餐,會讓料理更美味。跟錯的人,話都不投機了,怎還有心情品嚐料理?

說了這麼多,其實我只是要在此公布一件事,因為公平會有規定不可以不宣告是邀約體驗,否則就要開罰。可是我自己的格,有我自己的想法和堅持。所以市井小民如我,要在此向全國二千萬的同胞大聲宣布:本人在此聲明:雪倫情報局裡面的所有文章,都是邀約文及體驗文,所以恕我不一一在標題或內文註明,敬請大家明查,不要來檢舉我喔!啾咪!!